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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互动式教学
在授课过程中,教研室非常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,一改传统的填鸭模式。在保留教师讲解的主要模式的同时,加大了学生讨论、发言的比重,尽量使学生参与到教学环节之中,变被动听讲为主动思索。互动的模式包括:1、确定研究主题,指定主题发言人。发言人必须独立地查找资料、撰写发言稿,在课堂上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。其他同学在听取之后可以自由发言进行点评,而后由任课老师点评、总结。2、发放案例材料,分配学生担任原告、被告、法官等角色,在课堂上组织模拟法庭,让学生就不同的立场展开辩论,由任课老师进行总结与点评。3、公布教师的电子信箱,学生在课后有任何疑难问题,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与老师进行互动交流。
2、启发式教学
传统的教学模式只注重知识的灌输,忽略研究能力的培养,尤其是发现问题的能力。本教研室采取启发式教学,尽量引导学生通过研究自己得出结论,尤其鼓励学生发现通说的不足。对于已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学生,教师为其提供阅读书目,鼓励其撰写论文,并尽力帮助其论文在中国民商法网站及学生自办的《法苑》刊物上发表。
3、媒体教学
在教学过程中,教师注重利用现代科技,借助多媒体教学增加课堂的生动性。例如,在讲授著作权法时,可适当播放视听作品,让学生比较分析,两部作品之间是否存在抄袭关系。在讲授反不正当竞争法时,可播放有非法嫌疑的广告短片,让学生评价其合法性。通过这些手段,改变了传统案例教学中学生无法获得感性认识、难以了解案件事实的状况,改善了教学效果。
4、多样化考核
在考核中,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闭卷、开卷、口试、笔试等多种考核方式。但总体而言,考核更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评价,以开卷考试为主,题目的设计灵活,侧重分析能力的考评,取消记忆型试题,使学生的应试技巧由死记硬背转向融会理解。除卷面成绩外,还要求学生在期末提交一篇论文,论文得分占总分的30%。论文题目不限,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与专长来选择与确定。通过考核方式的改革,正确引导学生将学习的重心转移至研究能力的培养。
5、组织学生旁听案件审理
北京各级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庭都与我们有着长期、良好的合作关系。利用该条件,本教研室经常组织学生到各法院旁听一些重大疑难的知识产权案件。在旁听审理过程之后,我们将组织学生讨论,使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运用有了更深刻的领会,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。同时,我们也邀请法官为学生上课,请法官畅谈办案思路,而后由学生进行分析与点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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